訴諸憐悯謬誤

訴諸憐悯謬誤的定義

訴諸憐悯謬誤是指某人想說服另一個人,不是通過給出強有力的理由,而是讓他們感到悲傷或遺憾。想像一下,一個朋友沒有解釋為什麼他們應該得到更大的蛋糕,而是告訴你一個關於他們今天過得如何糟糕的故事。他們試圖用悲傷而不是邏輯來贏得你的支援。

另一種解釋方法是將其與法庭上的案件進行比較。如果律師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他們的案子,他們可能會試圖讓陪審團對他們的客戶感到同情。他們可能會說,「我的客戶已經經歷了很多。我們真的能增加他們的痛苦嗎?請注意,他們不是在爭論法律或事實——他們是在玩弄陪審團的情緒。

追溯其根源,這種謬論並不新鮮。例如,伽利略的鬥爭經常被引用來引起憐悯。但是說「可憐的伽利略」實際上並不能告訴我們他的科學主張是否正確。重要的是要記住,決策通常應該依賴於證據和理性,而不是我們對某人的情況的感受。

訴諸憐悯謬誤的例子

  • 學校示例:想像一個沒有學習並且在考試中表現不佳的學生。他們告訴老師:“我的狗生病了,我無法專心學習。這個故事可能是真實的和悲傷的,但它並沒有改變測試中的答案。這裡的謬誤是,學生希望老師出於憐悯而給出更好的成績,但成績是為了反映知識,而不是個人情況。

  • 工作中的示例:想像一下這樣一個場景:員工經常遲到並且沒有很好地完成他們的工作。他們向老闆解釋說:「我遲到了,因為我必須把孩子送到學校。員工希望他們的個人挑戰可以防止他們陷入困境。謬誤存在於試圖利用困難的局面來壓倒工作的責任,而這不應該。

如何避免訴諸憐悯謬誤

為他人感到難過是很自然的,但我們應該小心,不要讓這些感受影響我們的判斷。當面臨爭論或決定時,停下來反思你的思考過程是一個好習慣。你是關注實際的事實,還是憐悯的感覺影響了你?通過有意識地將你的情緒與問題分開,你可以做出更理性和公平的判斷。

帶幫助的相關主題

  • 人身攻擊謬誤:當有人試圖通過批評他們正在辯論的人而不是想法本身來贏得爭論時,就會發生這種情況。例如,“你不可能是對的,因為你從來沒有上過大學。他們沒有解決爭論,而是否定了對方的可信度。

  • 訴諸恐懼謬誤:這種類型的論點使用威脅或恐懼來說服某人,繞過邏輯推理。例如,「如果你不投票給這位候選人,我們的國家就會發生可怕的事情。對壞事發生的恐懼被用來縱聽眾達成一致。

  • 樂團謬論:當有人建議你應該做某事,只是因為很多人都這樣做時,就會發生這種情況。比如,「你應該看這個節目,因為它是現在最受歡迎的節目!受歡迎程度並不總是等於品質或每個人的正確選擇。

結論

總而言之,訴諸憐悯謬誤是人們有時在爭論中使用的一種情感捷徑,希望同情能幫助他們戰勝邏輯和事實。我們已經瞭解到,這種謬誤有歷史根源,就像伽利略的故事一樣,雖然憐悯是人類的一種自然情感,但它不應該成為大多數決定的基礎。在日常生活中識別這種謬誤的例子是至關重要的,比如在學校或工作中,並理解為什麼它們會分散對要點的注意力。為避免落入這個陷阱,在做決定或參與辯論時要關注事實和證據。此外,我們還探討了相關的謬誤,包括對個人性格的攻擊(ad hominem)、濫用恐懼(訴諸恐懼)以及我們應該隨波逐流的論點(bandwagon)。一個強有力的論點應該始終站在真理和理性的基礎上,而不是站在搖擺不定的憐悯情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