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諸無知謬誤

訴諸無知謬誤的定義

想像一下,有人告訴你房間裡有一個看不見的人。你環顧四周,沒有看到任何人,然後說你不相信,因為沒有證據。但隨後你被告知,“你看不到它們,所以你無法證明它們不存在。這種推理就是我們所說的訴諸無知謬誤——當有人爭辯說某件事必須是真的,因為它沒有被證明是假的,或者某件事一定是假的,因為它沒有被證明是真的。

理解這個謬誤的另一種方法是想想你學校里一個你從未見過的秘密房間。如果有人聲稱裡面裝滿了霜淇淋,只是因為沒有人能告訴你它不是,那麼他們就是在沒有任何真實證據的情況下讓你相信某件事。通過要求證明某物不存在的證據,而不是出示它存在的證據,他們依賴於對無知的訴求。良好的邏輯思維意味著需要實際證據來支持主張。我們不應該僅僅因為沒有人證明某件事是不可能的就相信它。

訴諸無知謬誤的例子

  • 科學示例:假設有一場關於是否有會飛的粉紅色大象的巨大爭論。從來沒有人觀察到過這樣的生物,但有人聲稱,「粉紅色的飛象一定存在,因為沒有人證明不是這樣。這種說法不是基於粉紅色飛象的任何具體證據,而是基於它們的存在沒有被證偽的事實。這代表了對無知謬誤的訴求,因為它混淆了缺乏反對粉紅色飛象的證據和它們存在的證據,這不是一回事。要相信粉紅色的飛象,我們需要看到一些真實的證據或真正的粉紅色飛象。

  • 法律示例:在某些情況下,一個人可能在沒有任何有力證據的情況下被指控犯罪。有人可能會爭辯說,「你無法拿出任何證據證明這個人沒有犯罪,所以他們一定是乾的。這種推理是有缺陷的,因為它將證明無罪的責任轉移到了被告身上,而不是要求原告提供有罪證明。這是對無知謬誤的訴求,因為沒有證據證明某人沒有犯罪並不意味著他們犯了罪。司法系統依靠證據做出公正的判斷,而不是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做出假設。

如何避免訴諸無知謬誤

避免訴諸無知謬誤意味著我們需要對不確定性感到滿意。最好說“我不知道”或“我們沒有足夠的資訊”,而不是在沒有適當證據的情況下急於相信某些事情。為了不落入這個陷阱,在決定相信什麼之前,一定要尋找實際證據。這意味著在做出任何結論之前進行研究、尋找專家意見並檢查事實。僅僅因為我們沒有反對某事的證據,並不能證明它是真的,反之亦然。

相關主題和幫助

  • 舉證責任:這是提供證據以支援索賠義務。可以這樣想:如果你告訴朋友你可以做後空翻,那要靠你來證明,而不是讓你的朋友證明你做不到。當有人說他們看到了鬼魂時,他們不能指望別人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相信他們——否則,它就會變成訴諸無知的謬誤。

  • 錯誤的二分法:當有人爭論只有兩種選擇,而實際上還有更多選擇時,就會發生這種情況。這就像說你要麼要麼恨它,而不考慮也許你只是認為這沒關係。這種過度簡化沒有考慮到所有可能性,並可能導致錯誤的結論。它還忽視了觀點和情況的複雜性質。

  • 確認偏差:這是關注證實您現有信念的資訊而忽略不證實您現有信念的信息的傾向。例如,如果某人相信某種迷信並注意到當他們遵循它時往往會發生好事,他們可能只關注那些時代,而忽略了沒有好事發生的時代。確認偏差會阻止人們看到全貌,因為他們太專注於尋找支持他們觀點的部分。

  • 迴圈推理:這是當有人使用他們試圖證明的東西作為證明的一部分時。例如,說“我是對的,因為我說我是對的”,就把結論當作證據,這是無效的。這就像用你的論點畫一個圓圈,然後回到你開始的地方,而沒有拿出任何新的證明。

結論

總之,當有人爭辯說缺乏反對某項主張的證據與支援該主張的證據相同時,就會發生訴諸無知謬誤,反之亦然。重要的是不要將未知數誤認為是真理或虛假。確鑿的證據對於證明某事存在或真實是必不可少的。沒有相反的證據並不會自動使某事成為現實。我們的信仰和主張需要基於我們可以證明和驗證的內容,而不是基於未經證實和看不見的東西。理解和識別這個謬誤有助於我們更批判性地思考,避免僅僅因為我們沒有所有的答案就匆忙得出毫無根據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