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犯罪?概念、存在類型以及與犯罪不同
我們解釋什麼是犯罪、存在哪些類型以及它與犯罪有何不同。此外,我們也告訴您什麼是組織犯罪。
每個國家對什麼是犯罪、什麼不是犯罪的考慮可能會有所不同。
什麼是犯罪?
犯罪是指自願實施的違反法律並被認為對社會有害、危險或應受譴責的行為。在通用語言中,這個術語或多或少相當於犯罪,但它通常與最嚴重和最重大的犯罪聯繫在一起,這些犯罪不僅傷害受害者,而且傷害整個社區。
法律術語中對「犯罪」沒有單一的定義。在不同的國家和法律體系中,對於什麼是犯罪、什麼不是犯罪的考量可能會有所不同。就其本身而言,“犯罪”一詞來自羅馬法,在羅馬法中它被用作“指控”或“輕罪”的同義詞。這個術語由動詞cernere(“分析”或“篩選”)和後綴-men(暗示手段或結果)組成。
負責確定犯罪構成的機構是法律,而負責規定與所犯罪行相適應的懲罰或賠償的機構是司法機構(法院和法官)。一般而言,犯罪是透過比例性和懲罰性的行動來判斷和懲罰的,這不僅對犯罪所侵害的人(或其家人和朋友)提供賠償,同時也教育社會普通民眾不要再犯類似的罪行行動。
犯罪行為一直是不同學科和科學(如心理學、人類學、法律和法醫學)研究和預防的對象,也是古代宗教和西方共和國現代刑法典提出的第一批行為準則的研究和預防對象。因此,許多以前被認為是犯罪的行為今天不再是犯罪,或者在某些國家是犯罪,而在其他國家則不是犯罪,同性戀就是如此。
也可以使用「犯罪」或「犯罪性」一詞來泛指從事犯罪活動的一組組織和個人。
另請參閱:犯罪學
犯罪與犯罪的區別
西班牙法律術語中的“犯罪”和“犯罪”沒有區別。事實上,「犯罪者」和「犯罪者」完全是同義詞。
然而,在日常語言中,人們通常將「犯罪」的概念與違法的法律後果聯繫起來:犯罪還包括社會、道德方面的社區影響,其中較輕的犯罪可能是沒有。然而,這些區別很流行並且沒有得到正式支持。
更多內容:犯罪
什麼是組織犯罪?
有組織的犯罪使犯罪分子能夠以協調和聰明的方式行動。
我們所說的「有組織犯罪」或「組織犯罪」是指在社會中運作、旨在透過非法活動致富的秘密組織。也就是說,組織犯罪是指犯罪集團不是單獨行動,而是組成一個或幾個組織,以協調一致、聰明的方式進行活動的犯罪集團。
組織犯罪的一個很好的例子是西西里黑手黨:義大利血統的家族相互競爭,爭奪對某些非法活動的控制權,包括敲詐勒索、走私、銷售麻醉品或酒精(在禁酒令時期)以及其他非法活動。
組織犯罪是2000年通過的《聯合國打擊組織犯罪公約》(又稱《巴勒莫公約》)所列犯罪之一。它在其中運作。
犯罪類型
根據不同的觀點,對犯罪進行分類的方法有很多。例如,根據所表現出的內疚形式來判斷,可以區分:
故意犯罪。犯罪者在充分意識到自己正在做的事情的情況下實施行為並獲得他想要的結果,也就是說,在沒有偶然因素介入的情況下,也不是偶然犯罪。例如,一場有預謀、親手實施的謀殺。
有罪或魯莽的犯罪行為。犯罪者的作為或不作為對第三者或社會造成損害,即使其無意這樣做。例如,一個醉酒司機撞死了人。
前故意犯罪。犯罪者意圖實施強度或幅度低得多的行動,但過程中事情卻失控。例如,一個人在打架中攻擊另一個人並無意中導致了他們的死亡。
犯罪通常也根據所實施的行為及其在法律中的分類方式來區分。從這個意義上說,當今最常見的一些犯罪行為是:
性虐待。強姦、騷擾和性虐待是侵犯個人性自由的犯罪行為,包括強迫或脅迫受害者在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參與性或色情行為。它們可以透過身體暴力、暴力威脅或行使一定的權力(工作、職業、家庭等)而發生。
入室入侵。它包括未經他人同意闖入他人住宅的犯罪,無論是為了盜竊、引入物品或任何其他目的。非法進入住宅被視為侵犯私有財產和個人隱私,正如在業主或合法居住者要求時進入住宅並拒絕離開一樣。
突擊。它包括對人進行身體攻擊或以身體傷害或死亡來威脅他們,以製服他們並強迫他們做某事。可能會發生簡單的攻擊或受傷攻擊,因為在後一種情況下,受害者會受到永久性或嚴重的傷害,從而加劇所犯罪行,例如刺傷、毆打或槍擊。
協會犯罪。它是指個人為了非法目的而聚集在一起,即以更好的方式組織起來實施犯罪的犯罪。它適用於犯罪團夥、恐怖組織和其他犯罪集團,並且經常成為其他非法行為的加重情節,因為它表明有明顯的準備犯罪現場的意圖。
陰謀。它是由幾個人組織起來推翻既定權力的犯罪,這種犯罪並不攻擊個人,而是攻擊國家和公共秩序。這可能包括對公眾人物生活的攻擊、對公共空間和設施的破壞,甚至是恐怖分子類型的行動。
網路犯罪(網路犯罪)。它們包括透過數位和電腦手段(例如互聯網或 2.0 平台)實施的犯罪。這些網路犯罪的範圍很廣,例如詐欺、詐騙、侵犯隱私、網路霸凌等。
非法拘禁、綁架。它們包括阻礙他人自由行動權的方式。第一種是在身體或後勤上阻止另一個人的行動,而綁架涉及對某人的身體征服和拘留,通常是為了要求支付贖金。在這兩種情況下,都侵犯了受害者的意願,但在第二種情況下,還存在敲詐勒索的意圖,即透過非法拘留他人來獲取利益。
逃稅。它包括逃稅,即採取各種詭計和策略來少繳稅款。這包括隱瞞國庫中的財產和金錢、做出欺詐或公開虛假陳述,以及旨在減少向國家捐款的其他行為。
仿冒。它包括危害社會和公共秩序以及針對第三方的犯罪,其中創建了有價值資產、法律文件或其他重要元素的仿製品或副本,並將其冒充為原創,以營利為目的。例如,偽造紙幣、支票和信用卡非常常見,因為透過這些仿製金融工具,您可以非法取得商品和服務。
欺詐罪。它包括欺騙他人、操縱他人或惡意向他們提供建議,以從他們身上榨取金錢或說服他們進行違背其利益的行動。欺詐行為很常見,即以幫助弱勢群體或承諾立即獲得巨額回報為藉口,向欺詐性組織或投資索取資金(即根本不存在)。這也可能是欺詐性銷售,即向買方提供的東西與承諾的不同(或品質較差)。
殺人和謀殺。它包括可能犯下的最嚴重的罪行之一:奪走另一個人的生命。根據這種情況發生的方式,它可能是一種或另一種兇殺案,也就是說,取決於它是意外死亡、由於粗心大意還是有明顯殺人意圖的有計劃的死亡。一般來說,「謀殺」一詞專指故意殺人。
縱火。它包括焚燒或放火第三方的財產或公共財產,無論是為了欺詐性利潤(例如,為了收取保險)還是僅僅為了對某人造成傷害,而不考慮由此造成的損害或可能造成的生命損失。處於危險之中。
煽動犯罪。它包括推動某人實施另一項犯罪,即直接或間接鼓勵犯罪。例如,受僱實施搶劫、殺人,或受賄使其不履行職責的,就不是親手犯主罪,而是犯間接挑釁罪。
冒充權威。它包括冒充公共權威,例如警察、士兵、政客或醫生,特別是當這樣做會危及他人的生命或利用錯誤獲得的等級制度謀取自己的利益或利潤時。
挪用資金。它包括只有負責他人資金(無論是來自公共資金還是來自私人組織的資金)的人才能犯下的犯罪,並且涉及使用所述資金為管理者謀取利益,而不是為了謀取利益。原始目的。
非法持有武器。它包括擁有非法獲得的武器,例如偷來的槍,或處理沒有合法許可的武器,這會將他人置於危險之中,因為可能發生事故或該人可能無權合理使用。
搶劫和盜竊。它們包括侵占他人的資產,無論是物品、財產或資本。然而,這兩個術語之間有一個重要的區別,因為盜竊是在沒有暴力的情況下發生的,而搶劫則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脅來剝奪他人的財產。因此,小偷打破汽車玻璃搶走玩家就是偷竊,強盜用槍強迫司機交出車子就是搶劫。
非法工作。它包括讓第三方在非法條件下工作,即在壓迫性、脆弱性、脅迫下或採取不當行動。這種犯罪是指那些違反勞動法規定僱用工人或不必要地將工人的生命和福祉置於危險之中的人所犯下的罪行。在某些情況下,此類犯罪也可歸因於從事不當或非法工作的個體經營者,例如賣淫。
販毒。它包括持有、動員和/或銷售麻醉品和非法藥物,例如可卡因、海洛因等。根據各國法律的規定,這種犯罪可能會也可能不會涵蓋消費者或任何持有毒品用於自我消費的人。
性別暴力。它是一種通常針對婦女的犯罪行為,既可以發生在家庭內部,也可以發生在家庭外部,也可以發生在關係內部和外部。該犯罪本身包括與女性征服和性別至上有關的身體虐待和情感和/或性虐待。有時,當跨性別或性別多樣化的人僅僅因為自由表達自己的身份而受到攻擊時,它也會影響到
危害人類罪
危害人類罪需要國際監督。
反人類罪,又稱危害人類罪,是指那些特別殘暴、可怕和不人道的行為,被認為過於嚴重,無法由普通法院審判,因此需要國際監督和評估,願他代表全人類採取行動。
危害人類罪與種族滅絕罪、戰爭罪和侵略罪一樣,是針對人民和人民犯下的最嚴重罪行的一部分,例如奴役、強姦、大規模殺人、種族隔離、宗教或政治迫害上的折磨。
危害人類罪沒有規定期限,也就是說,它們不會過期,並且可以由任何國家進行審判,無論罪行發生在何處,這是普遍管轄權原則所規定的。然而,為此,也有一些例子,例如1998年成立的國際刑事法院(ICC),儘管它沒有得到美國、zg和俄羅斯等地球主要軍事大國的支持。
另請參閱:故意和過失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