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心理學中的人格理論?概念、特徵、範例和類型
我們解釋什麼是心理學中的人格理論,以及佛洛伊德、榮格、羅傑斯、凱利和其他作者提出的人格理論。
每種理論都提出了一種特定的人格組成。
什麼是人格理論?
在心理學中,人格學者在各自時代提出的不同理論方法被稱為人格理論,即根據某種類型的最小共同特徵來定義和分類人類人格的正式心理學嘗試。
人格是一組穩定且反覆出現的人類反應和行為,它們是我們存在方式的一部分,並在某種程度上定義了我們。
鑑於我們一生中遇到的不同性格的人之間存在著共同和不共同的元素,性格使我們與某些人更相似,而與其他人不太相似。正如我們將看到的,這些都是統計概括,旨在對人們的生活方式進行分類。
有許多人格理論,根據其作者所屬的學派,分配給某些心理學或精神分析方法。每一個的目標都是建立一個專注於人的最小特徵的分析模型,以便對他們進行分類並建立比較,或了解人格的建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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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洛伊德的人格理論
根據佛洛伊德的說法,人格是基於我們所愛和失去的東西。
該理論由著名的精神分析之父、奧地利人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提出,認為個體的人格是在其一生中通過所有所愛和失去的客體的總和而形成的。
這些「對象」首先是父母,透過他們最初產生了愛的紐帶,所謂的「伊底帕斯情結」將使我們透過放棄來克服這種紐帶。但後來會有其他人佔據那個曾經愛過但又失去的客體的位置,例如朋友、伴侶、同事等。
這種愛和放棄的動力形成了“我”,這是佛洛伊德心靈的三個基本實例之一(另外還有“超我”或法律,以及“本我”或無意識),因為它被同化為他們自己的每個丟失物品的一些特徵。因此,我們可以從一位非常敬愛的老師那裡「繼承」我們的職業,或者朋友的某些品味等等。
無論如何,根據佛洛伊德的說法,人格將是一種遺失物品的「集合」,它為我們帶來了獨特的情感旅程,但也有許多與他人的交匯點。
榮格的人格理論
卡爾·古斯塔夫·榮格提出了八種可能的性格特徵。
這個人格理論由佛洛伊德的弟子之一、瑞士精神病學家和精神分析學家卡爾·古斯塔夫·榮格(Carl Gustav Jung,1875-1961)於 1921 年提出,提出某些原型決定了我們心靈的構成,從而允許存在八種可能的人格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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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內向。個性更關注自己的內在世界,而不是外在世界,並對抽象、反思和理論思維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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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內向。有同理心的人重視與他人的聯繫,儘管他們不太願意以開放和坦誠的方式表達這種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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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內向。個性關注主觀現象、內省,但更多地與他們的感官捕捉到的東西相關,即與他們自己的敏感性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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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覺-內向。夢幻般的人物,他們脫離眼前的現實而沉迷於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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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向思考。喜歡解釋的人,也就是記錄周遭發生的事情,從而構成一個抽象的心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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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外向。非常善於交際的人,喜歡與他人相處,不太傾向於抽象思考和反思,因為他們更關心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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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外向。渴望來自外界和他人的新感覺的性格,這就是為什麼他們傾向於尋找快樂並對新事物非常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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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覺——外向。具有冒險精神、魅力和領導力的人物,由於他們的表現先於其他人,因此往往在其社區中佔據領導角色並領導社會、政治或社區事業。
卡爾·羅傑斯的人格理論
在美國心理學家卡爾·羅傑斯(Carl Rogers,1902-1987)的著作中,該理論提出了一種研究人格的現象學方法,即捕捉現實並將其視為自己的方式。為此,羅傑斯定義了什麼是「高功能人」,其特徵將有助於定義存在的不同人格類型。
這樣,羅傑斯提出人格是由七個基本特質的組合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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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經驗持開放態度。我們有多願意去探索新的可能性和新的生活體驗,或者說我們面對它有多麼的防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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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義的生活方式。我們在多大程度上賦予我們的生活經驗意義,從而為我們的生活創造了個人意義,或者我們在多大程度上傾向於期望生活符合預先判斷的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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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在我們面前出現的情況下,我們對自己有多少相信或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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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力。我們多麼富有想像力、猜測或創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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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自由。與傳統行為相比,在新的行為方式不適合我們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採取新的行為方式,從而在我們前進的過程中做出自己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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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建設性的性格。在滿足我們的需求時,我們能在多大程度上保持重要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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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展。我們多麼願意接受不斷的改變作為一個永無止境的成長過程。
凱利的人格理論
這個理論源自於認知主義和建構主義,由美國心理學家喬治·凱利(George Kelly,1905-1967)提出,稱為「個人建構理論」。
作者提出,每個人都根據一組有序的結構,透過二元對立系統(相當醜陋、真假等)來組織自己的現實體驗,以評估情況和預測未來事件。
隨著我們的經歷,這些結構會不斷重塑,這意味著只要我們活著,我們的個性就會不斷變化和重組。
奧爾波特的人格理論
奧波特將人格特質分為主要的、核心的或次要的。
對於美國心理學家戈登·奧爾波特(Gordon Allport,1897-1967)來說,人格是一組獨特特徵的整合,這些特徵將我們與其他人區分開來,這些特徵組織成一個反應系統,我們無意識地試圖用它來回答所有問題情況。
但由於這行不通,從邏輯上講,我們會適應環境,融入或消除人格的基本要素,奧爾波特稱之為「特質」。
特徵可以是主要的、核心的或次要的,這取決於它們在我們思考系統中的結構重要性,因此,有些特徵會比其他特徵更容易改變。人格是我們身上持久的一組特質。
卡特爾的人格理論
這也許是最著名的人格理論之一,由英國心理學家雷蒙德·卡特爾(Raymond Cattell,1905-1998)提出,與奧爾波特的有許多共同點。
例如,卡特爾提出,人格由一組特徵的功能組成,被理解為以某種方式反應的傾向。這些特質可以是氣質(如何行動)、動態(為什麼行動)或能力(行動需要什麼)。
這樣,卡特爾就提出了人格的主要因素,共有16個,用著名的16PF人格測驗來衡量,分別是:情感、智力、自我穩定性、支配性、衝動、大膽、敏感、懷疑、傳統主義、想像、狡猾、叛逆、自給自足、憂慮、自我控制和緊張。
艾森克的人格理論
漢斯·艾森克(Hans Eysenck,1916-1997)是英國心理學家,他是這一生物學理論的作者,為此他設計了 PEN 模型,這是一種基於有機體內部元素的人格動機解釋。因此,艾森克確定了 定義人格的三個核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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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或行為粗暴的傾向,這取決於上升網狀活化系統(SARA)的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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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質。 或情緒的穩定性,取決於邊緣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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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向/外向。 或關注內部或外部世界的傾向,這與雄激素和神經傳導物質(如多巴胺和血清素)的水平有關。
艾森克認為,根據這些因素的水平,性格可能是這樣或那樣的。
科斯塔和麥克雷的人格理論
該理論稱為「大五模型」,提出存在五種可供選擇的人格因素,這將是該理論所依據的「基本」特徵。每個都由一對組成,其極端表示某種基本的人格特徵,它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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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向-內向。社交能力高或低以及喜歡與他人相處的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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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經驗持開放態度。一方面是活躍的想像、美感、充滿活力的勇氣,另一方面是更傳統、更熟悉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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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個人的承諾和自我控製程度,不僅體現在面對衝動時,也體現在計畫、執行和組織任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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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自我中心主義。也被認為是親切或和藹可親,它代表同理心和與他人的情感聯繫程度,儘管其相反程度是競爭和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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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質或情緒不穩定。它關乎個人對控製或秩序的渴望,或他們「順其自然」的能力。高度的神經質會轉化為焦慮、敵意、憂鬱或脆弱。
格雷的人格理論
此理論也稱為BIS(行為抑制系統)和BAY(行為近似系統)模型。
傑弗裡·格雷解釋說,人類行為有兩種激活或抑制的機制,一方面是內向和焦慮,另一方面是衝動和外向。兩個系統共同作用形成我們的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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