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損害?概念、如何理解以及各種例子
我們解釋什麼是損害、法律如何理解它以及各種例子。此外,差異還帶有傷害和偏見。
法律法規考慮了損害賠償及其賠償方式。
什麼是損害?
在法律語言中,我們所說的損害賠償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因第三方的作為或不作為而遭受的財產損失,通常必須由造成損失的人進行賠償。但在學術領域,不應將其與損害的概念混為一談。
損害是指個人或其資產(財產)所遭受的物質或精神損害。它們通常歸因於一個人,在法律上被認為負有合約責任(如果涉及合約)、不法行為(如果是犯罪行為)或準不法行為。
道德傷害是其中的一部分,例如對他人造成創傷或情感痛苦,破壞他們在社會上的聲譽,或做出對他們的利益產生負面影響的行為。
不同國家的法律法規對損害賠償及其賠償方式都有不同的規定,始終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以避免人類以一種傷害或損害來應對一種傷害的自然傾向。
另請參閱:法律
傷害的例子
可能的損壞範例包括以下情況:
當一家公司誹謗其競爭對手,散佈有關所謂不負責任的謠言,使其客戶面臨致命風險(無法以任何方式證明的謠言)時,它就會對他們造成傷害,因為它會通過讓他的工作受到質疑而破壞其公眾形象。
當一個人將錢歸還給借給他們的人的時間超過必要的時間時,他們就會造成傷害,因為如果這些錢在他們手中的話,本可以為貸方帶來利潤。因此,通常會要求對超出的時間進行補償。
當一家公司違反與另一家公司簽訂的合同時,根據該合同,該公司將開展另一家公司利潤所依賴的工作,這會對另一家公司造成傷害,因為它的違約行為導致其他公司損失時間和金錢。
當一個人在心理上恐嚇另一個人,在街上騷擾他們並以不同方式侵犯他們的隱私時,他們就造成了刑事傷害,即他們必須承擔責任的情感和心理傷害。
損害和損害之間的區別
從法律上講,損害和損失是有區別的,因為後者適用於非物質損害(精神、情感或利潤損失),而損害的概念則保留給物質損害:財產毀壞、金錢或其財產被盜、對人造成的身體傷害等
正是出於這個原因,當我們談到“損害”時,我們經常提到“損害”,它涵蓋了所有可受法律懲罰的類型的損害:分別是物質損害和非物質損害。
偏見與偏見
「損害」一詞和「偏見」一詞在今天完全不同,並且具有不同的含義:雖然損害是法律損害,但偏見是事先的判斷,即在實際有機會判斷某事或某人之前對他做出的假設。
這兩個術語之間的混淆很常見,因為兩者都來自拉丁語praeiudicium,可翻譯為「先前的判斷」或「預判斷」。但是,儘管「偏見」與其起源和主要含義保持相似,但另一個詞變成了「periudicium」,獲得了對某人造成傷害的含義,可能是由於以前的審判中無辜者被錯誤地判斷,從而玷污了它的威望並造成了損害。
更多內容: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