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中法律起源?概念、特徵
我們解釋法律的起源、法律與權威的關係以及第一部法律。此外,還有羅馬法。
查士丁尼皇帝於公元六世紀編制了羅馬法。
法律的起源是什麼?
法律是特定人類社會選擇用來治理自身的一套規則與原則,以區分正義與非正義、秩序與混亂、偏頗與公正。與許多其他人類發明一樣,它在我們作為文明和物種的歷史中佔有一席之地。
因此,法律的起源必然可以追溯到引導古代人類農業社會實現共同目標、保障社會和平和某種生產秩序的首次嘗試。這樣,法律就會與最初的國家形式並行不悖。
當必須將權力委託給某些權威(酋長、國王、薩滿、祭司)時,也有必要確定所述權力的繼承規則是什麼,其範圍、形式、權力的繼承規則是什麼。這樣就建立了一種習慣,一種做事方式,這是法律誕生的基礎。
最早的規則和法律是口頭實施和保存的,只是管理交換或解決可能的財產或暴力糾紛的簡短公式。但隨著社會變得更加複雜,法律也變得更加複雜,因此需要以書面形式保存它們,或者太複雜而難以記住。
最早的這種性質的文字是寫在泥板上的,來自美索不達米亞古代:
管轄古蘇美城市烏魯克的《烏魯克吉納法典》(約西元前 2380 年) 。
烏爾南穆法典(約西元前 2050 年),由烏爾城邦國王頒布。
著名的漢摩拉比法典(約西元前 1790 年),由古巴比倫國王口述,規定了強姦、死亡或不忠的懲罰措施。
同樣在古代中國,至少從西元前五世紀起就制定了各種法律。 C.然而,秦朝(公元前221-206年)是第一個收集它們並將其製定為具有政治、軍事、經濟、文化和思想性質的文件的國家。
因此,秦律誕生了,它作為秦法的支持,適用於統一的中華帝國,並為後來的王朝所繼承,例如漢朝,並將其與儒家原則相融合。
除了這些例子之外,我們還可以添加許多來自古埃及、古代猶太民族(今天仍然存在於《聖經》中)或腓尼基商業法典的其他例子。
但在西方,真正發揮作用的是羅馬法。它具有古羅馬共和國的典型特徵,具有連續運行近一千年所需的複雜性和質量,從第一份文件(例如《十二表法》)到查士丁尼皇帝在6 世紀進行的法律彙編公元。 C.(《民法典》)。
羅馬法已經區分了公法和私法。這就是它規範與國家和私人生活有關的事務的方式。
他不僅考慮習慣(拉丁文的consuetudine),還考慮羅馬元老院的決定、羅馬地方法官的聲明、公民投票以及法學家的意見(iura)。後來,當共和國成為帝國時(公元前27年),皇帝本人頒布的「帝國憲法」也被考慮在內。
它在西方和世界上的重要性如此之高,以至於許多國家現行製度的大部分都來自羅馬法。 “正確”一詞本身來自拉丁語directus,可翻譯為“筆直”或“直接”,意思是“不偏向一側或另一側”。
大多數歐洲法典都源自羅馬法,幾個世紀後,透過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歐洲列強傳播到世界各地的法典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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