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法律關係?概念、要素、類型和其他特徵
我們解釋什麼是法律關係、它們的要素、類型和其他特徵。另外,稅務法律關係。
法律關係是法律協議(例如合約)的結果。
什麼是法律關係?
法律關係是兩個或多個法律主體之間的法律聯繫,根據這種關係,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遵守法律中約定或預先確定的某些條款。它也可以被視為社會關係的法律關聯物,即控制社會關係並賦予社會關係合法存在的法律規定。
法律關係中的當事人通常由主動地位或權力與被動地位或義務聯繫在一起,因為法律始終在整個社會的共同監管框架內規定了義務和權利的存在。這些義務也可以是相互的,如購買和銷售的情況。
因此,法律關係是義務來源的結果,即法律面前的合約或類似協議能夠促進義務條件,儘管它也可以透過犯罪等方式實現。
另請參閱:人際關係
法律關係的特點
法律關係的主要特徵是它們發生在主體之間,而不是發生在主體與客體之間(正如事實關係所發生的)。
甚至有人將其視為法律本身的規範假設的別稱,即法律本身,它要求法律主體在保護其權利的同時遵守其義務。從持有者或主體的角度來看,法律關係現在被稱為主觀權利,因此可以有兩種類型:政治權利和民事權利。
另一方面,法律關係可以有兩種類型:公共關係或私人關係,這取決於其目的,就像私法通常可以與公法區分開來一樣。
法律關係的要素
法律關係是基於四個基本要素運作,它們是:
債權人或主動主體。 誰有權要求遵守義務,無論是付款還是其他性質的義務。
債務人或被動主體。 誰是依法有義務遵守事先協議或以某種方式行事的人。
受益對象。 這是受法律規制的行為,例如給予佔有的東西、給予某物作為財產、做或不做等。
法律連結或歸屬連結。 該法也規定了這一點,允許債權人要求債務人遵守特定行動。
法律關係的類型
根據其內容,一般區分為四類法律關係:
強制性關係。那些有義務遵守其他主體權利的行為,例如向銀行返還貸款。
法律與現實的關係。那些表明所有者以他認為合適的方式處置其財產的權利,例如出售或出租的權利。
家庭關係。那些尋求保障家庭機構權利的機構,例如食物權。
世襲或繼承關係。那些與死者的繼承人有關的事項,例如遺囑的履行。
法律關係及法律保證
在許多情況下,法律關係和法律債券之間的根本區別在於所偏好的法律解釋傳統。在某些情況下,法律關係被確立為債權人和債務人的約束力,這來自羅馬法,正如查士丁尼所認為的:
「Obligatio est iuris vinculum, quo needate adstringimur alicuiussolvendae rei secundum nostrae Civilitatis iura」(「義務是權利的紐帶,透過它,我們必鬚根據我們城市的法律支付一些費用」)。
另一方面,其他作者更願意將法律紐帶視為獨立於主體的要素,置於同一水平。正如我們將看到的,這是一種語義上的區別。
稅務法律關係
這種類型的法律關係被理解為作為主動主體的財政部與根據法律被指定為納稅人的公司被動主體之間存在的一種法律關係,並且允許前者向他們徵稅,或者說,繳納相應的稅金。
從這個意義上說,它是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建立的一種法律關係,其基礎是規範公民財政參與的規則,規定了積極和消極的義務以及權利。
續:財政或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