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法人實體?概念、類型和範例
我們解釋什麼是法人實體以及它與自然人有何不同。此外,還有法人實體的類型和一些範例。
法人是根據法律行為或憲法行為而誕生。
什麼是法人實體?
法人或法人實體是指不相當於公民的法人實體或機構,而是相當於有營利或無營利的組織、社團或公司。
這些人是理想的人,也就是說,他們沒有物質存在,但被賦予了合法的權利和義務。此外,它們是根據法律行為或憲法行為產生的,即受到行政組織和當局認可的法律事件,出現在公共記錄中並在法律面前滿足一定的條件。
這些類型的實體享有自然人的許多義務和權利,但刑事犯罪除外,因為這些行為只能歸因於對其直接負責的自然人。即便如此,法律仍可以對涉及犯罪行為的法人實體實施制裁,這通常相當於行政法。
第一個法人實體是什麼時候創建的?法律人格在法律領域相對較新。它在羅馬法中沒有直接的對應詞,儘管在古代有人談論“personaevice funtur”,即執行類似於自然人任務的機構。法律實體本身首次被提及發生在 18 世紀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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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實體類型
通常,法人實體有兩種形式:
公法下的法人實體
受公法管轄的法人實體是代表國家實體並照顧公眾的法人實體。他們可以在一個國家的領土內行事,並且只為居住在那裡的公民行事,或作為國家和國際行為體之間的調解人。
因此,此類法人實體可分為國內公法法人實體(在國內行事的法人實體)和外部公法法人實體(在國外行事的法人實體)。
私法下的法人實體
私法法人實體是指根據特定法律法規的規定代表特定利益的法人實體,例如協會、公司、合作社和民商事公司等。
法人與自然人的區別
法人實體相當於組織和公司。
法人實體和自然人雖然都是國家承認的法人,但屬於不同的法人實體。它們的根本區別在於其權利和義務的範圍和延伸。
例如,一個法人實體可以由不同的自然人甚至其他法人實體組成。就其本身而言,自然人必然對應於公民。
因此,自然人不受法人實體獨有的某些財務和公司法規的約束:它不能以公共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或合夥企業的形式運營,也不需要在開展活動之前證明其初始資本。然而,自然人會受到刑事考慮,而法人則不會。
這些差異可以總結如下:
法人 | 自然人 |
---|---|
它相當於一個組織、機構或公司,無論是營利性或非營利性,沒有實體存在。 | 它相當於公民,即具有實際存在的個人或人類。 |
面臨民事和行政責任。 | 面臨民事和刑事責任。 |
如果發生債務或破產,您對公司的資產而不是其投資者的資產承擔法律責任。 | 如果發生債務,您應對您的個人資產承擔法律責任。 |
它是隨著法律的成立而誕生的。 | 當個體成年時,它就誕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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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實體範例
法律實體的一些範例包括:
國際科技公司,如惠普、微軟、三星、華為等。
跨國汽車公司,如本田、福特、雪佛蘭、雷諾、西雅特等。
非政府組織 (NGO),例如國際特赦組織、綠色和平組織、世界自然基金會和 BRAC。
國際銀行,如德意志銀行、桑坦德銀行、西班牙對外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和匯豐銀行。
商店、不同類型的商店、互助協會和運輸公司。
保險公司、金融公司和其他依賴信貸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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