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法令?概念、它的要素、頒布者、存在的類型和其他特徵
我們解釋什麼是法令、它的要素、頒布者、存在的類型和其他特徵。此外,與法律的差異。
法令是垂直實施的行政行為。
什麼是法令?
法令是一種行政行為,通常具有監管內容,來自當局對其管轄範圍內的事項所做的決定,因此是垂直實施的。
換句話說,它是來自法定權力的決定、規定或命令,必須在國家憲法所載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遵守。
法令一詞源自拉丁文decretum,是封建或貴族社會中常用的術語,君主的話語具有法律的地位。例如,一項皇家法令或皇家法令允許文件在殖民地美國執行某些職位或取得某些資產的所有權,當時美國在政治和經濟上受到歐洲的控制。
另一方面,法令可以包含一般要素(決定)或個別要素(規定)。據此,他們將制定一般法律(抽象的、客觀的)或特定規範(法令)的規則。
一般來說,民主國家的法令來自行政部門,並根據法律規定接受其他權力機構的審查。
另請參閱:公共權力
法令和法律之間的區別
與法令不同,法律需要事先辯論。
首先,法令通常來自行政部門(不完全是),而法律則是立法的結果。法令產生於一定的必要性和緊迫感,而後者則產生於共識和辯論。
儘管有些法令具有法律性質(法令-法律),但一般來說,任何法令都不能與憲法相抵觸,或至少在沒有先獲得立法機關授予行政機關某種特殊權力並得到議會認可的情況下。。
因此,一項法令要獲得法律地位並具有強制性,就必須得到立法機關的批准,而立法機關負責管理一個國家的法律。
因此:法律是根據社會契約本身強制遵守的規則,也就是說,它們是國家在任何情況下發揮作用的規則。另一方面,法令是為解決某個問題而採取的具體決定,也可能不會達到法律的等級。
法令的類型
法令依其內容以及符合或不符合法律的關係分類如下:
當法令制定了同等適用於不同情況的一般法律規則時,我們就面臨一項法規。
相反,當它產生適用於特定場合的個人規範時,我們就面臨簡單的法令或個人行政行為。
當法令永久修改法律時,我們就面臨法令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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