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法律的一般原則?概念、功能、重要性
我們解釋什麼是法律的一般原則、它們的功能是什麼、哪些是最重要的。
該法基於諸如「商定的內容具有約束力」等原則。
法律的一般原則是什麼?
法律是人類社會自我管理的一套規則和原則。它是基於正義、秩序和平等的觀念。此外,它是負責其研究的學科。
法律絕對涵蓋所有現有或現存的法律制度。它根據一系列一般原則運作,這些一般原則並未在任何法律秩序中正式註冊,但抽像地存在於每條法律秩序背後。法官和立法者在製定原則、解釋法律規範或整合法律權利時會求助於它們。
或者更簡單地說:法律的一般原則是支撐法律本身的一組概念、想法和價值。它們以公理和規範性陳述的形式表達,並作為基礎和支持。
關於這些一般原則的起源或將其納入現代法律傳統,沒有單一的標準,但這並不妨礙它們履行三個主要職能:
另請參閱:法律淵源
最重要的原則
法律的一般原則可能根據其所屬的法律部門而有所不同,但總的來說,我們可以引用以下內容:
Ubi edem 比率 ibiius。其拉丁語翻譯為:“凡有相同理由,適用相同規定”,意思是從現在起,邏輯做出用於對
確認現任緩刑。這意味著「誰肯定,就必須證明」。這與無罪推定密切相關,因為指控不足以起訴某人,但需要一定的最低限度的證據。否則,就是一個人反對另一個人。
條約必須遵守。它的拉丁文名字翻譯過來就是“商定的內容具有約束力”,這一原則規定,簽署的每一份協議或合約都必須遵守相關各方的字面意思。
善意原則。「誠實信用」原則規定,對某一行為有利害關係的各方必須誠實行事,尋求互惠互利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利用法律來謀取私利。
在時間上優先,在時間上優先。它的拉丁文名字翻譯為“時間第一,法律最佳”,意思是如果兩方在給予某件事平等權利時出現爭議或困境,最先實施具有法律效力行為的一方將享有優先權。例如,像一張唱片。
Ubi lex 不區分, nec nosdistinguire debenmus。字面意思是:“法律不區分,我們也不區分”,這意味著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必須一律平等,法律必須平等地適用於所有人,除了法律本身所考慮的標準外,沒有其他區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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