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研究方法?概念、特徵、類型和例子
我們解釋了什麼是研究方法以及主要的方法是什麼。另外,每個的特點是什麼。
在調查中,選擇最合適的方法來實現其目標。
什麼是研究方法?
一研究這是一項致力於獲取新知識的活動或其申請解決問題通過可理解、可傳播和可重複的程式。它可以專門用於人類知識的不同領域,並涉及不同類型的推理和程式,具體取決於所選的研究方法。
術語的意思是“達到目的的最合適方式”。換句話說,方法是我們選擇獲得預定目的的程式。
因此,研究方法是可以在特定研究中使用的不同程式模型,同時考慮到其需求,即我們想要的現象的性質探討.
一個完美的例子是科學方法一手術系列的類型邏輯和 experimental 的 API API 中,允許我們驗證假設通過受控的、可複製的和精確的體驗,即通過我們今天所知道的科學.
它可以説明您:
研究方法有哪些?
廣義上講,研究方法分為邏輯和實證。調查的邏輯方法包括使用思想以及執行的原因扣除,分析和合成.
另一方面,實證研究方法接近知識通過可複製、受控和記錄的經驗,我們以實驗.
此外,我們可以確定以下方法:
邏輯演繹法。它包括根據某些判斷連結,將一般原則應用於特定案件。這包括 1) 從已知的原則中發現未知的原則,以及 2) 發現已知原則的未知後果。
直接演繹法。它主要用於邏輯和形式推理,從一組有限的經過驗證的前提中得出一個單一的、真實的結論。
間接演繹法。它是基於三段論邏輯的方法,即比較兩個初始前提獲得結論最後。一般來說,初始前提是一般的或普遍的,第二個前提是特殊的,結論可以是其中之一。
假設演繹法。它是從假設或初步解釋,然後從中獲得特定的結論,然後通過實驗驗證。也就是說,它包括實證推理的初始步驟(觀察),這些假設允許推匯出初始假設,然後接受實驗.
歸納邏輯法.他提出了相反的道路:從特定的前提出發,通過完全歸納(考慮構成研究物件的所有要素)或不完全(只考慮構成研究物件的部分要素)推斷出普遍或一般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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