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經濟活動的環境責任?概念、特徵、類型和規定義務
我們解釋什麼是經濟活動的環境責任、其社會功能及其規定的義務。
環境責任確立了經濟主體的生態義務。
什麼是環境責任?
環境責任是指由某些經濟活動或整個自然界(其他物種、生態系統等)的某些生活方式造成的一系列或多或少嚴重的傷害,從而影響未來人類的。生活品質
正如所有經濟活動都對其所在社區及其利用其工作能力負有社會責任一樣,組織和個人也對其生活、工作的負有環境
儘管直到 20 世紀末這才成為立法中的一個關注點或概念,但今天它被認為是任何永續發展或「綠色」經濟嘗試中不可避免的一個面向。
從這個意義上說,1972 年的斯德哥爾摩會議是讓這些問題變得可見的關鍵,這些問題必須在「誰污染,誰付費」的座右銘下支配經濟和工業生活。否則,就是繼續走對環境不負責任的工業發展模式,未來將付出龐大的生態破壞代價。
環境責任規定了有關自然資源使用的補償義務。例如,如果伐木公司在一段時間內砍伐了數百棵樹,那麼它必須同時投資於替換樹木,以便從長遠來看對環境造成的損害最小。
換句話說,環境責任確立了經濟主體的生態義務,可以轉化為保育活動、推廣「綠色」文化或節能等實踐。透過這種方式,他們減少了其活動對生態的影響,並透過創造就業機會的活動進行補償,並為與地球更相容的經濟做出貢獻。
就像企業社會責任一樣,環境責任響應公共或國家指導方針,以及公司對子孫後代的承諾,這是任何類型的經濟或生產活動的最低道德要求:從長遠來看,不給世界造成損失。 ,比今天產生的財富還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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