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房東?概念、特徵、以及房客義務
我們解釋什麼是房東、與房東的關係以及房客的義務。
房東是出租公寓或車輛等的人。
什麼是房東?
參與租賃或租賃合約的兩人之一稱為出租人。具體來說,是自然人或法人擁有資產(動產或不動產)並將其出租,將其使用權(用益權)轉讓給承租人,以換取約定的每月支付金額錢。
也就是說:如果個人租房,房東永遠是公寓的所有者,而他則是房客。用於這兩個職位的其他術語還有租戶 和 租用的、 房東 和 租戶等。
房東與房客之間的法律安排條款將始終在租賃或租賃合約中規定,並受司法機關的保護,並符合其所在國家法律框架中製定的協議。在任何情況下,所陳述和接受的內容均不得違法,否則將受到使合約無效的處罰。
這些商定的條款包括:租賃期限、必須提供租賃的具體條件、解決不可預見事件或分歧的方式以及租金支付金額及其隨著時間的推移可能發生的修改。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上述共同協議的條款,法律有必要的機制和機構來解決衝突並伸張正義。
以這種方式租賃的資產可以是多種多樣的:建築物、公寓、辦公室、停車場、空地、汽車、飛機等。
另請參閱:遺產
房東和業主
每個出租人都必須是租賃財產的所有者,或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擁有執行相關租賃程序的必要權力。任何人都不能出租他人的或公共財產(國家本身除外),因為這將構成轉讓(盜竊)的情況。
另一方面,租賃的房產永遠不會成為承租人的財產,除非租賃成為買賣承諾。承租人僅獲得該財產的使用權(居住、旅行等),但該財產始終是其所有者的專有財產。
然而,在某些立法中,如果出租人決定出售承租人已使用一段時間的財產,則租賃合約可能被視為有利於承租人(即後者)的購買義務。您必須擁有優先購買權。
在某些情況下,租金金額的一定百分比甚至被視為相關房產售價的部分支付。
租戶
承租人是取得資產使用權的合約方。
承租人與租賃或租賃合約中的出租人相反:是在雙方同意的合約條件下並在一定時間內獲得特定動產或不動產使用權的
簡而言之,租戶是租用某物並獲得使用所租物品的權利的人,儘管他永遠不會成為其合法和最終的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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