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主管?概念、特徵、職能與目標、 類型、 老闆與主管
主管:對他人工作進行優越檢查的人。
概念&定義
在組織領域中,主管是對他人工作行使最高監督權的人。
監督是一項技術性且專業化的活動,其主要目標是有效且有效地運用監督所負責的生產要素,如材料、投入品、機械,當然還有工人。
從勞動的角度來看,主管負責指揮並評估下屬的工作。

特徵
職場中主管的主要特質如下:
必須充分且深入地了解自己負責的活動,這是贏得員工尊重與認可的最佳方式。
不會直接執行任務,而是讓他人執行必須完成的工作,因此具備管理能力是不可或缺的。
必須有高度的動力,甚至比被監督者一樣,才能在團體中達成高效且成功的表現。
必須了解組織的政策、內部規範與文化,以及其權限層級及與其他營運單位的關係。
管理員工同樣重要,是妥善培訓員工,讓工作活動充實且持續改進。
職能與目標
特色
監督的職責包括:
協調:追蹤其負責組織的運作、組織、後勤及行政工作。
工作分配:對於其監督下的人員,主管必須明確負責人,並設定任務完成的預估時間。
連結部門:作為團隊合作,與組織中各領域和單位對齊。
調解與諮詢:主管會在可能的範圍內,透過建議與建議,以及組織其他作戰單位人員,來解決下屬間的衝突。
評估:你必須了解人事評估的技巧,例如職務分析、工作績效衡量、測試的應用以及員工的個性特質。
促進溝通:主管必須鼓勵溝通,這不僅是為了公司利益,也是為了下屬和自己。
目標
督導的目標包括:
優化下屬的生產力。
確保資源的充分使用。
確保他們所負責的活動能在方便的時間內、以最佳方式進行,最好不需重做。
持續以全面且全方位的方式培訓員工。
監控下屬的態度與表現。
促進最佳的工作環境條件。
類型
監督的類型可分為以下幾類:
民主監督者:其行為旨在讓團體認同組織目標,鼓勵其被監督者的參與與合作。
專制監督:未經任何人諮詢,指示或決定應執行與不該執行的任務,並明確規定何時及方式。這通常能激發團體的競爭心態。
家長式監督者:以與下屬協商的方式進行家長式,他運用父親典型的權威與保護形式。
自由放任監督:這種管理模式基於監督越少,對組織越有利的標準,因為能營造非正式且彈性的工作氛圍。
直屬主管:直接高於員工的經理,對其活動負責。此處權力由上而下(對下屬)行使。
老闆與監督
在組織領域中,老闆是指指揮他人的人;無論他在組織中的職位如何,他或她都是對團體擁有權力或權威,並指揮任務或活動的個體。
話雖如此,也可以說主管也算是老闆;然而,主管與同時也是老闆的經理不同,被視為組織架構中較低管理層級的人物。
監督作為人類活動的產物,是「工業革命」的產物,因此自那時起開始成為人類活動的關鍵元素。老闆和主管的差別基本上是語義上的,後者被指的是管理和指揮營運者,因此他們不在公司決策的高層。
然而,主管若有人員負責並能下達命令,應被視為上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