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的歷史?概念、特徵、創造者、如何發展和勝利最多的國家
我們解釋了籃球的歷史、它的創造者是誰以及它如何在全球範圍內發展。此外,勝利最多的國家。
籃球於 1891 年在基督教青年會創立。
籃球的歷史是什麼?
這籃球(來自英文籃子的意思是“籃子”,球的意思是“球”)或籃球在西班牙語翻譯中,它是由加拿大人、教授詹姆斯·奈史密斯 (James Naismith) 於 1891 年創作的。體育來自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學院(當時稱為國際基督教青年會培訓學校)。
這門學科廣受歡迎,並在二十世紀初傳播到美國的大學和學院。如今,它是使用最廣泛的運動之一,並在世界各地的聯賽和錦標賽中進行。
籃球是一項運動設備數量其中兩組五名玩家各自面對面。這目標的遊戲它包括通過將球放入約三米高的籃筐中來得分。每次球通過籃筐的得分是兩分或三分,具體取決於投籃的位置。
與球的接觸是用手,但球員在持球時不能移動,而必須在將球擊中地面時奔跑,直到他們傳球給隊友,甚至試圖將球放入籃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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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的創造者
詹姆斯·奈史密斯 (James Naismith) 發明了籃球運動,以滿足冬季運動的需求。
籃球的創造者是詹姆斯·奈史密斯,他畢業後神學從蒙特利爾長老會學院,他報名到斯普林菲爾德學院跟隨路德·哈爾西·古利克(被公認為“體育之父”)學習體育。
在心理學在比賽中,古利克提出了創建一種能夠在封閉環境中表演的新學科的必要性,以便在冬季(當他們無法參加比賽時)進行練習。足球). 作為回應,奈史密斯著手設計一項易於吸收但又足夠複雜以引起興趣的新運動。
他受到當時幾個項目的啟發,例如美式橄欖球(傳球)、英式橄欖球(跳躍)和“岩石上的鴨子”,這是他童年時期的一項遊戲,通過將球扔進籃子進球,然後將其放入位於相當高度的籃筐中。
奈史密斯制定了十三條基本規則,描述了比賽方式、如何移動球、如何得分以及什麼是犯規。他召集學生組成團隊,每組分配三名中鋒、三名前鋒和三名後衛。
他們放了兩籃子大約三米高的桃子,分別放在健身房兩端的每個陽台上。每個籃筐都由一名男子監督,該男子在比賽結束後將球送回比賽場地。設備進球了。幾年後,他們切斷了籃筐底部,這樣球就會鬆開並重新投入比賽。
這項新運動的消息被廣泛接受並迅速傳播。幾週之內,它就被納入全國大學和高中的國際基督教青年會培訓學校日曆。
從 1905 年開始,籃球被正式承認為一項永久性的冬季運動。它的規則雖然多年來進行了修改,但通常與奈史密斯制定的原始清單相比沒有太大變化。
籃球的起源
斯普林菲爾德學院,籃球的起源地不止一次更名,這引起了一些混亂。它最初是 YMCA(基督教青年會),包括三個部分:學校訓練、國際學校和國際學校。
然而,在那些年裡,斯普林菲爾德學院這個名字是非正式使用的,直到 1954 年該機構才正式採用它。除了名稱之外,自 1885 年成立以來,它一直是一所私立獨立機構。
1891 年 12 月 21 日,詹姆斯·奈史密斯 (James Naismith) 公佈了新籃球比賽的規則,並要求他的班級在斯普林菲爾德學院的一個球場上進行一場比賽,用一個足球和兩個桃子籃子。
有人建議將新學科稱為「奈史密斯比賽」,但目睹比賽後,他們看到球和籃筐都很顯眼,於是選擇稱之為「籃球」。基督教青年會在美國和加拿大的運動傳播中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世界其他地方,它很快就為人所知。1983年,第一場籃球比賽在巴黎蒙馬特舉辦,隨後在中國、印度和日本舉辦籃球比賽。
該學科的第一個職業聯賽成立於 1898 年,由六支球隊組成“國家籃球聯盟”。然而,它於 1904 年解散。
隨後出現了其他備受認可的聯盟:東部籃球聯盟(1909 年)、大都會籃球聯盟(1925 年)、美國籃球聯盟和國家籃球聯盟(1937 年)。後者為 NBA(美國國家籃球協會)的創建做出了貢獻,NBA(美國國家籃球協會)是目前總部位於加拿大的美國聯盟(1949 年)。
全球籃球成長
1936年,籃球被納入奧運會比賽。
儘管這項運動在不同國家迅速發展,但在最初的幾十年裡,籃球並沒有國際組織這對它進行了監管。由於多次要求,該項目於 1904 年被列為奧運會示範項目。
直到1932年,國際籃球聯合會(FIBA)才成立。該機構總部位於邁爾斯(瑞士),致力於規範全球體育規則並定期舉辦不同的賽事和錦標賽。
通過國際籃聯的貢獻,男子籃球成為奧林匹克運動項目之一。他第一次出現在奧林匹克運動會1936 年柏林.1976年,女子籃球被納入蒙特利爾奧運會的一部分。
籃球界最受認可的國家
籃球歷史上獲勝次數最多的國家是美國,無論是男子版還是女子版。這個國家只有一次沒有登上領獎台,那是在 1980 年莫斯科奧運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