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優生學?概念、背景、起源和歷史
我們解釋什麼是優生學、它的背景、起源和歷史。還有現代優生學和對其的批評。
優生學提出創造具有某些特徵的人類世代。
什麼是優生學?
優生學或優生學是希望透過操縱基因遺傳和人工選擇來「改善」或「增強」未來人類幾代人將擁有的特徵。它是社會哲學的一種形式,經常被指責為偽科學。
從19世紀起,優生學在西方思想中獲得了極大的重視,無數的歧視和種族滅絕行為都得到了它的意識形態支持。優生學思想提出,透過控制遺傳,我們可以渴望擁有更強大、更健康、更聰明的人類世代或具有某些種族和/或美學特徵的人類世代。
所謂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哲學將查爾斯·達爾文關於物種起源和適者生存的發現應用於政治和社會生活。因此,有人建議,只有在嚴格的選擇標準下才允許繁殖,拒絕那些不符合所需模式的繁殖,而對這些人則給予死亡或強制絕育。
儘管其起源存在爭議,但許多優生學思想在現代科學應用中仍然存在,允許未來的父母進行不同程度的基因操縱和人工選擇,以避免將患有嚴重遺傳問題的後代帶入世界。這自然不會招致過去的不道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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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生學背景
優生學思想的前身可以追溯到古代,可以在柏拉圖的《理想國》 (公元前378年)等經典著作中找到痕跡。在那裡,這位哲學家捍衛了將人工選擇納入改善社會的政策的必要性。
這種做法是斯巴達人以自己的方式進行的,他們的教育模式高度軍事化,實行嚴格的優生政策:由長老委員會檢查每個新生嬰兒,以確定其是否符合某些健壯和美麗的標準。
如果他不這樣做,他就會被從泰格圖斯山的山頂扔到所謂的Apothetas(「遺棄之地」),只有他設法自己生存下來才能被社會接受。他們也用酒為新生兒洗澡,因為當時人們相信這會導致孩子抽搐,這保證了只有強者才能從一開始就活下來。
另一方面,斯巴達護士則特別殘忍,他們撫養每個孩子時都不會縱容或有任何突發奇想。他們從小就習慣了獨處,不畏懼黑暗,這一切都是為了盡可能的讓自己堅強起來,區分強者和弱者。
很久以後,優生學的思想出現在義大利哲學家兼詩人托馬索·坎帕內拉(Tommaso Campanella,1568-1639)的《太陽之城》 (1632)中,這是一部受柏拉圖理想國啟發的烏托邦作品。在那裡,他想像了一個激進的共產主義社會,其中私有財產是不可能的,國家保證每個人都有他們需要的東西,甚至是性伴侶,因為研究繁殖的目的是為了改善物種。
優生學的起源與歷史
弗朗西斯·高爾頓 (Francis Galton) 於 1904 年創立了倫敦優生學實驗室。
優生學一詞是由英國探險家和自然哲學家弗朗西斯·高爾頓(Francis Galton,1822-1911)於 1883 年在他的著作《人類能力及其發展的研究》中創造的。
然而,他在先前的著作《遺傳性天賦和人格》(1865年)和《遺傳性天才》 (1869年)中已經探討了這一想法,其中受閱讀查爾斯·達爾文《物種起源》的影響,他提出人類文明及其價值觀只會減慢並阻礙最強大、最適應的種族的進步,超越其他種族。
高爾頓認為,就像用人工選擇來改善家畜物種一樣,也應該用人工選擇來改善人類物種,並期待類似的結果。
在他們看來,不可思議的是,最不聰明、最沒有能力的人類卻繁殖得最多。這就是為什麼必須設計政策,讓人們了解從物種福祉角度思考和規劃繁殖的重要性。
優生學作為一門「科學」誕生(現在不再被視為科學),得到了達爾文的幾位後裔的支持,他們認為優生學與他父親的研究很接近。在整個 19 世紀和 20 世紀初期,它也有偉大的捍衛者,例如亞歷山大·格雷厄姆·貝爾 (Alexander Graham Bell)。
1896年,美國發起了一場優生運動,禁止與任何「癲癇患者、低能者或弱智者」結婚,對「低能者」進行強制絕育,並運用仇外和種族主義法律反對「低等血統」的融合來自其他地區。此類法律的例子是1924 年的《約翰遜-里德移民法》或《移民法》。
顯然,史上最大的優生運動就是納粹主義。納粹「哲學」深受優生學和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影響,提出對德國人民(實際上是雅利安人,即所謂的純原始印歐人的後裔,其存在今天受到質疑)表示懷疑)被召喚來統治世界。
據推測,它的優越性是由於其基因的偉大性,這是最值得保存的財富。因此,「劣等種族」不僅必須避免將他們的基因與德國基因混合,而且必須將他們消滅,將他們的資源讓給那些更強壯或更健康的人。
這些思想模式的應用導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在自稱為第三帝國的滅絕營中對猶太人、吉普賽人、同性戀者、殘疾人和其他群體進行的種族滅絕。
現代優生學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優生學繼續以各種形式出現。一方面,阿爾貝托·藤森領導的秘魯等獨裁政權對被視為「低等」種族或純粹窮人的人強制絕育。
但另一方面,它為更道德的應用形式打開了大門,儘管爭議也不少,但作為遺傳疾病早期檢測計畫的一部分,由於遺傳和醫學領域的技術進步,該計畫已得到極大改善。
鑑於優生學與納粹主義的歷史影響,優生學一詞很少用於此類政策。然而,它們是公認的優生學形式,受到道德和法律法規的約束。
例如,在體外受精中選擇可行的受精卵、在胎兒出生後幾週內對胎兒進行羊膜合成檢查,以及在出現可能危及孕產婦健康的嚴重疾病或問題時可能進行的墮胎。它也包含在基因診斷的形式中,這也不能免於爭論和批評。
對優生學的批評
優生學的主要批評與他人 生活的決定有關,以及偏見很 容易滲透到這方面的決定中。
一方面,今天沒有一個頭腦清醒的人相信 19 世紀的偽科學或納粹主義的種族主義和仇外妄想有任何真理。但另一方面,沒有一個父母願意把一個生病、殘疾或有問題的孩子帶到這個世界上,這些問題會讓他們的生活變得悲慘。
因此,可接受與不可接受之間的界線始終存在爭議。人們是否應該帶著困難來到這個世界,這將使他們的生存比每個人已經面臨的困難更困難?什麼是基因上「正常」的人?一對夫婦因為孩子沒有他們想要的眼睛顏色而拒絕他們的孩子,這可以接受嗎?
這些問題需要進行生物倫理學辯論,自2000 年代初人類遺傳密碼破解以來,這些問題就一直被放在桌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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