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猶太教-基督教傳統解釋的罪?概念、特徵、原罪、大罪
我們根據猶太教-基督教傳統解釋什麼是罪,什麼是原罪,什麼是大罪。
基督教將罪理解為與上帝的距離。
什麼是罪?
罪是自願和有意識地違反宗教律法,即不遵守信條或學說一舉宗教.一般來說,這些法律被認為是神聖的或神聖的,也就是說,這是由於上帝對人類,因此,每一種罪惡都對應著某種懲罰或補償,無論是在今生還是在來世。
這字sin 來自拉丁語 peccatum,這個詞最初是古羅馬人使用的術語同義字絆倒或錯誤,沒有相同的宗教內涵,因為古典羅馬文化圍繞著榮譽的概念,而不是圍繞著罪惡感。
我們今天所理解的罪的概念是隨著基督教,一種植根於猶太傳統的宗教(在希伯來語中,罪惡的詞是 chattaa'th,可翻譯為“犯錯”)。隨著基督教成為西方的主導宗教,它開始改變許多拉丁詞的含義,賦予它們新的道德、社會和宗教意義。
根據猶太教-基督教傳統,罪應該被理解為人類與上帝的距離,或者至少與上帝為他所走的道路保持距離。然而,在新約對人類的願景中,我們在某種程度上都是罪人,而宗教的作用恰恰是為我們提供安慰和補償,即透過懺悔和祈禱使我們回到正道上。
在西方和世界文化影響最大的時刻,基督教不僅捍衛了這種世界觀,而且還發展了罪惡的整體分類,根據罪惡的嚴重程度、性質、動機或方式來區分罪惡:有大罪、行為罪和思想罪等。
因此,制定了在歷史上具有重要意義的道德和文化準則歐洲和美洲,代表了罪惡感和贖罪作為西方最高宗教價值觀的出現。
它可以幫助您:教條
原罪
亞當和夏娃因不服從上帝而被逐出樂園。
在基督徒的想像中,最重要的罪惡形式之一是所謂的「原罪」或「祖先的罪」,沒有人能倖免於此。根據這一教義,人類背負著我們墮落和被逐出天堂的罪惡感,這發生在時間的開始,並且由於第一批人類(亞當和夏娃)不服從志上帝的表達。
根據聖經的記載,這種不順服包括吃樹的果實智,這是上帝所禁止的,向他們提供伊甸園的剩餘部分作為回報。夏娃受到惡靈蛇的誘惑,吃了禁果,也餵給了亞當,結果兩人都被逐出樂園,失去了不朽,並受到分娩和痛苦分娩的懲罰。
這種原始罪的概念出現在第二世紀左右,歸功於里昂主教聖愛任紐(約 130-c. 202)。幾個世紀以來,它一直是基督教不同專家和宗教權威研究、解釋和辯論的主題,它賦予了基督教洗禮意義,這是一種儀式,嬰兒或新基督徒從原罪的重擔中解脫出來,讓他們走上救贖之路。
大罪
在基督教的人類罪等級制度中,大罪是最嚴重的,因為它們被認為是產生其他罪的罪。
這類罪在基督教歷史上被定義和重新定義,罪的數量和名稱各不相同:五世紀的約翰·卡西安有八種,而六世紀的教皇格列高利一世只有七種。最後一種觀點是一直保留至今的觀點。
主要罪惡如下:
傲慢:七宗罪中最嚴重和最原始的是驕傲,因為人們認為所有其他罪惡都是以某種方式從驕傲中誕生的。路西法想要廢黜上帝是他的罪,而這正是他相信自己比他更好或更好,將自己置於上帝和他的神聖誡命之上。
暴怒:嫉妒被理解為過度憤怒或無法控制它,能夠採取暴力、不寬容或怨恨的行為。它被認為是一種罪,因為它違背了神聖的命令愛別人就像自己一樣。
貪婪:一種過度的罪,其特徵是無法抑制和永不滿足的積累財富的慾望,或害怕脫離自己,即與慷慨截然相反的東西。
嫉妒:在本質上與貪婪類似,它被理解為對他人事物的貪得無厭的慾望,以他人的不幸為樂或安撫他人,以剝奪他人所擁有的東西。這是一種與對鄰舍的愛相矛盾的罪。
色欲:被理解為性慾過度,或無法滿足的不受控制的性慾,不追求繁殖,而是為了快樂而快樂。這種罪表現為通姦、濫交或強姦等行為。
暴食:這種罪惡包括無法抑制的食慾或口渴,或者換句話說,渴望吃、喝和消耗物質(例如毒品),而不口渴或飢餓,追求消費的純粹樂趣。它遠非節制和生存,而是表現為行為例如醉酒、暴飲暴食或成癮。
懶惰:這種罪被理解為無法掌控自己的存在,不是因為缺乏資源,而是因為缺乏資源動機或蛋彩畫。它透過遺棄和被動表現出來,這些行為違反了照顧自己生命的神聖命令。
繼續:大罪